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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中院11月“办案之星”

编者按

为激发全体法官干事创业、争先进位的工作激情,全面提高法官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技能,在全院树立敢为人先、争当标兵的勇气和信心,形成团结拼博、比学赶超、争第一、创唯一的浓厚氛围,促进审判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无锡中院自2021年8月起,在全体审执法官中开展“办案之星”评比活动,以每月工作量为主要考评依据,评出当月办案数名列全院前列,办案质量效率高、办案技能好、办案方式优的11名法官


评比将与平时绩效考核、年终考核、评先评优等方面挂钩:月度获评“办案之星”的,纳入当月绩效考核;年度获得“办案之星”数量5次以上,可以优先作为年度评定优秀候选人选;年度获得“办案之星”数量排名前4位的,优先作为各类评先评优的推荐对象。





马小卫(刑一庭)

在提审、开庭受到疫情防控等特殊影响的情况下,审结刑事案件7件,其中包括社会影响力大的强奸案、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等重特大案件。积极参与合议庭办案及法官会议讨论等数十余件案件及职责内的其他相关事项。





王星光刑二庭

审结刑事案件8件,位居全庭第一。其中,一审重大职务犯罪案1件,一审涉外8名被告非法经营案1件,二审19名被告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1件,结收案比达200%。办案过程中,认真对待每一个案件和当事人,始终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把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争取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谢 伟民一庭

审结案件36件(指导助理办理3件)。对于每一起案件都能认真做好庭前准备工作,详细阅卷,归纳争议焦点,设计庭审提纲,梳理庭审思路,做到心中有数,庭审中依法指导当事人举证、质证,庭后积极促成调解,该月调解、撤诉结案11件。





仓 勇(民一庭)

审结案件38件(指导法官助理办案5件)。能够做到每个案件严格法定程序,严格认证各项证据,严格审查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使每一份证据都经得起检验。能够认真慎重处理每一件案件,注重案件质量和办理案件的社会效果。





林中辉(民一庭)

审结案件25件(含12件建设工程案件)。面对短期内新立的大量案件,采取集中阅卷,预先拟制裁判文书归纳诉辩意见、争议焦点,合理预测庭审时间,指导书记员统筹安排庭审的方式,高效完成庭前准备工作。庭审中,引导当事人紧紧围绕争议焦点展开诉讼活动,避免拖沓、低效的庭审。庭后,趁热打铁,加班撰写裁判文书,遇到疑难复杂案件及时合议、讨论,基本做到案件一周清。





胡 伟(民二庭)

审结案件21件,结案数量位列全庭第一。案件大多疑难复杂,审理案件中能够正确地判断双方的争议点,从而有针对性地进行审查,作出准确地认定。庭审效率高,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裁判文书案件事实叙述清楚、层次分明、繁简适当,裁判说理透彻、严谨、充分,逻辑性较强。





龚 甜(金融庭)

审结案件18件,其中破产审查案件1件。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即注重办案效率,又注重审判质量及审理效果。如办理南京久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无锡五洲国际装饰城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审查案件中,一边积极与惠山法院联系沟通,一边积极做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工作、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最终债权人撤回了破产清算申请。




 
卢文兵(金融庭)

审结案件24件(指导助理办案4件),位居全庭第一。在坚持办案质量前提下努力提升办案效率,认真做好阅卷、开庭、调解和文书撰写工作,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以饱满的热情、务实的作风全力做好审判工作。对简单案件庭前了解调解意向,庭后积极促成调解;对复杂案件庭前认真阅卷,制作详细询问提纲,庭中固定关键事实,庭后快速提交合议庭和专业法官会议讨论,调解不成则及时判决,早日定分止争。





李海林(审监庭)

审结审判监督程序案件9件、减刑假释案件33件,参加的合议庭审结减刑案件93件、审判监督程序案件17件。在办理减刑、假释案件中,认真落实实质化审理要求,认真审查罪犯服刑期间的表现,依法裁定。在办理审判监督程序案件中,积极化解矛盾,尽力促成当事人和解。如果不能和解,最终驳回再审申请,也在裁判文书中对当事人的申请理由,一一作回应,将理由写充分,必要的时候还打电话给申请人作说明,做到案结事了。在办理检察建议案件中,加强与检察机关沟通,达成共识。 





顾 妍(立案二庭)

认真履行庭长职责的同时,带头办理买卖、租赁、保险、保全损失以及人格权、侵权责任等各类案件,审结54件(其中个人审结31件,指导法官助理结案23件),列当月所在庭办案榜第二。





毛云彪(立案二庭)

能够克服年龄大、精力有限的困难,加班加点、认真负责地完成各项审判任务。11月份,审结各类速裁案件34件(其中,个人审结33件,指导法官助理结案1件)。连续二个月办案数量全庭名列前茅。





【访谈•办案之星】走近优秀法官


法官,是一份神圣的事业他们为了公平、公正、法治而鞠躬尽瘁法官,也是一份普通的职业他们也会为柴米油盐奔走忙碌在你眼中,法官神秘、冰冷?其实法官也一样普通、真情今天,小编带你走近无锡中院11月“办案之星”的两名代表一一马小卫、林中辉

马小卫



小编:马法官,您是刑事审判的法官,从我们百姓看来,是“威严”“正义”、抑或“冰冷”的化身。那您能否谈谈做一名刑事法官到底是一种怎样的体验?


马小卫:可能在百姓眼中,刑事法官手中掌握生杀予夺的刑罚权,让人感觉黑面铁心不苟言笑。人民法院行使国家审判权,只是因为法官审判时所依据的法律不同,才有了民事法官、刑事法官等区分。法官们代行法律的理性,因此而产生的中立让我们显得冰冷,实际上法官也都是有血有肉有情感的普通人。


小编:您从事刑事审判工作有多少年?您认为从事刑事审判工作要注意些什么,可否举例说说?


马小卫:1994年,从参与查处某公司非法集资一案开始,我正式接触刑事审判工作,到现在从事刑事审判工作已经有二十多年。刑事案件审判中要把握好案件事实和证据,严格贯彻执行刑法、刑诉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牢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审判原则。这些年来,审理的有些案件中有些印象比较深。记得2012年审理的徐某某挪用资金一案时,该案曾因定案证据不足被中院发回基层法院重审,基层法院再次对被告人徐某某作出有罪判决后,被告人再次提出上诉,并提出要信访和赔偿。该案争议的焦点是被告人挪用集体资金究竟是个人行为还是以集体名义。在该案的审理过程中,我查阅了所有的案卷,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最终从证人的笔录中抽丝剥茧,了解到被告人曾为涉案款项进行过民事诉讼,我遂调取了这家基层法院和中院的民事判决书以及相关书证借条,敲实被告人系以个人名义将集体资金拆借给他人的犯罪事实,依法驳回其上诉,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所以说,事实和证据是审判工作生命线,这也就是说要在审判中最大限度的维护实体上的公正


小编:古往今来,公正历来是司法审判所追求的终极目标,公正有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两个层面,您是如何理解的?


马小卫: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同等重要,程序公正是绝对的,实体公正是相对的,程序公正并不能必然导致实体公正,但如果程序不公正必然会导致实体不公正。但通往公平正义的道路并非坦途,在追求公平正义的路途上,不仅需要我们有极大热情,还要具有科学理念和方法。在办理刑事案件中感触比较深的就是非法证据的排除,冤假错案的产生,往往是采用刑讯逼供、诱供等非法手段获取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手段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作为定案证据所产生的。为此,我在办案中十分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全面比对核查讯问被告人的同步录音录像、原始供述笔录、具体翻供情况,结合其他相关证据进行综合判断;二是对于采用刑讯逼供、诱供获取的被告人供述及以非法手段获取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经审查确认的,严格依照《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予以排除。


小编:刑事犯罪中,有很多被告人是激情犯罪,也有很多被告人犯罪后悔恨万分,在审判中如何对这类人定罪量刑?


马小卫:我见过许许多多的刑事犯罪的被告人,并不是都是电视电影里所表现的那种凶神恶煞、满脸横肉浑身充满戾气的那种外表。我们在审判时也要充分考虑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不认罪、不悔改和主动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并认罪悔罪的两种情况下量刑也是有差距的。在审判量刑时既要充分考虑被告人的犯罪事实、主观恶性等方面,也要考虑被告人案发后退赃、认罪悔罪及对被害人家属经济赔偿、主动交纳财产刑等方面。我们审判中遵循的“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党中央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新形势下提出的基本刑事政策,是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的指南。工作中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爆炸、杀人、抢劫、绑架、毒品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从严打击;对妇女、儿童、老人及社会弱势群体为侵害对象,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犯罪,坚决依法严惩。同时区别对待不同性质的犯罪,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对因生产生活、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对社会治安秩序没有重大影响的犯罪,以及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案件,也要着眼于和谐稳定,对被告人量刑时也要考虑从轻的方面。


林中辉



小编:林法官您好!您可以说说选择法律专业作为职业方向的原因吗?


林中辉:我父亲是一名法官。受到他的影响,我对法官职业是非常的崇敬。年少的我,在心中并不真正了解法官职业,也不能真正理解法官父亲,确切的说,我是被头顶国徽、肩扛天平的法官威严所吸引,从而产生了崇敬。因此,在职业选择时,我毫不犹豫的选择了法院。如今,我也成为一名人民法官,年少心中的崇敬也渐渐地添加了各种元素,如“担当”“正义”“公平”和“奋斗”等等。 小编:您是民事审判庭法官,能否为我们介绍下平时都办理哪些案件?您是如何理解“为民司法”的含义?


林中辉:我在无锡中院民一庭工作14年,共审结1200余件民事案件,主要有家事、侵权、房地产、建设工程等类型。作为法官,处理每起案件要确保公平、公正,用老百姓的话说就是把心放正。“为民司法”也就是要为民办事,用法律来维护百姓的合法权益。民事案件,就是老百姓的身边事家常事。绝大多数人,一辈子都没有打过官司。我们法官每天面对的当事人形形色色,在我们看来稀松平常,可是对于他们来说进法院、打官司可能一辈子只会遇到一次,那他必然会记住一辈子。所以,我们一定要把每一个案件办好,让老百姓记住一辈子的是公平、公正的判决和威严又不失温度的法官。 小编:建设工程关乎千家万户,能否结合案例介绍一下您办理此类案件的心得? 林中辉:建设工程案件的“焦点”大都是工程质量与工程价款,“切入点”是身份关系与合同关系,“痛点”是一般原则与特别规定。“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风雨不动安如山”,涉及房屋的建设工程案件绝对是关系民生的大问题。我对自己提出办案要求是实现“三化”,即“规范化、准确化、专业化”,高标准严要求办理此类案件。具体而言,一是规范案件审理的各个要素,从建设工程术语、案件要素表、证据分类表、鉴定清单、笔录格式、裁判文书样式等方面形成一整套规范的模板,以提高效率,避免低级错误;二是提高适用法律的准确性,建立及维护建工案件常用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行政规章及司法观点资料库,及时学习和解读法律的修改要旨,以养成审理建工案件的思维模式;三是提升案件的专业处理能力,通过归纳近几年的疑难复杂问题、新类型问题,就专门性问题作细致的分析与思考,作出结论之前,虚心向建设工程领域内的专家多请教,以向融会贯通的目标迈进。


小编:民事案件涉及家长里短,办理比较复杂,做到“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并不容易,您是如何克服的呢?


林中辉:如果将办理纷繁复杂的民事案件看作一场战役,那就要做到主动、专注和及时。我的做法是“控制节奏,集中阅卷,及时裁判”。“主动”就是主动应对控制节奏,不要怕案件多,不要怕卷宗厚,案件是必然要处理的,所以应该及早扎进去,处处主动,争取控制办案节奏。当大量案件同时来临时,及时分解到合理的时间段进行处理,减少心理压力。“专注”就是集中精力不开小差,要安排一个不受打扰的时间段,集中精力进行阅卷、归纳、质疑、解惑,并同步搭建裁判文书的框架。 “及时”就是抓住机会积累战果,要将庭审小结归入裁判文书之中,即使加班加点,务必在一、二天之内将自己的观点写出来,以免遗忘细节造成重复劳动。 小编:请问您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最在意的是什么方面,或者说有什么特别深的感受?


林中辉:无论是作为承办人还是审判长,我对案件质量的把关始终没有一丝松懈,尤其是在办理疑难复杂案件时,百密一疏则会前功尽弃。要掌握运用证据规则分析案情,要从复杂的法律关系中找到切入点。事实争议大的,给予当事人更多的举证空间,尽可能还原事实;法律适用争议大的,引导当事人说法论理,避免纠缠于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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